全面推进后勤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精益化”水平

学生公寓住宿公约

发布于 2014-03-12

1.爱护公物。正常使用和妥善保护公寓内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自觉维护公寓卫生环境。保持公共区域卫生,认真做好室内卫生,寝室内的垃圾清扫后应倒入垃圾筐。

3.节约水电。学生寝室实行限额用电管理。采用 “免费基数(本科生寝室:30度/间.月;研究生寝室:35度/间.月)+先购超额电超额电费先充值、再使用” 的用电管理模式。超额用电部分按成都市居民用电现行价格购买电量后再使用。

4.美化环境。寝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应摆放整齐,寝室布置要力求美观大方、积极健康。

5.注意安全。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燃点蜡烛、焚烧纸物等。离开寝室请关好窗户、切断电器电源、反锁好房门。学生公寓内有异常情况请立即拨打电话(柳林: 87092110、87092143,光华:87352110、87352143)与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联系。

6.请随身携带好房门钥匙和校园卡。

7.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公寓早晨6:00开大门、开灯。晚上:本科生公寓周日到周四24∶00时熄灯,周五、周六和重大节假日0∶30分熄灯,23:30分关闭公寓大门。研究生公寓晚上不熄灯,关门时间与本科生公寓相同。

8.学生应在公寓大门关闭前回到公寓准备就寝并不再外出。晚归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9.严格遵守学生公寓门禁制度。持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出所住公寓,严禁将卡转给他人使用。

10.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人。

11.自觉遵守《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来访者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上课时间和21∶00后禁止在公寓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带大件物品进出公寓时,凭证件在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实后方可通行。

12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租借本人床位或寝室空置床位;不得擅自占用床位。学校决定学生公寓调整时,入住者须予以配合。

13.增强消防意识。不得擅自动用、损坏消防器材,自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台灯须放在桌面上使用。公寓内不提倡吸烟。

14.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爱护公物。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办理离校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