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后勤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精益化”水平

后勤服务总公司意见建议处理办法

发布于 2017-04-2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后勤主动服务意识和职业责任感,不断提高后勤保障与服务水平,规范后勤意见建议搜集、办理与反馈等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意见建议来源包括学校党代会、学校教代会与职代会、上级部门反馈、后勤职工代表大会、校长书记信箱、意见搜集箱、电子信箱、网上留言板、办公电话、学生生活空间恳谈会、员工交流日等方式搜集到的有关后勤保障服务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意见或建议收集

(一)学校党代会、学校教代会与职代会、上级部门反馈、后勤职工代表大会、学生生活空间恳谈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或会议议程及时开展收集工作。

(二)后勤实体意见箱由学生公寓中心和饮食服务中心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内意见箱的日常管理、清洁维护,并于每周四下午开箱将意见或建议交行政部汇总整理;电子意见箱和网上留言板内容由行政部于每个工作日负责查收。

(三)校长书记信箱、办公电话、员工交流日等相关意见或建议由行政部统一负责收集整理。

第四条 意见或建议处理

(一)学校党代会、学校教代会与职代会、上级部门反馈、后勤职工代表大会、学生生活空间恳谈会、校长书记信箱、办公电话、员工交流日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或会议安排,根据具体内容汇总交总公司领导审阅后,分发相关部门进行回复,回复内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行政部汇总,经总公司领导或相关办公会通过后,相关部门根据回复内容进行落实,并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或个人。

(二)后勤意见箱相关意见每周四定期汇集相关意见,建立意见建议处理档案,意见搜集处理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报告。

(三)处理程序:所有意见或建议(收件)→行政部(整理、呈送)→公司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返回)→行政部(分送)→各部门(回复)→公司领导(审阅)→行政部(反馈)→来信单位或个人。

(四)上述所有意见建议均由行政部统一负责整理和反馈,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如问题涉及校内其他部门或超越后勤服务总公司职责范围,应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办理工作。

第五条 所有意见建议办理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由行政办公室统一通过适当方式向意见建议单位或个人给予合理反馈。超过办理时限应向意见建议人提前做出合理解释。

第六条 意见办理过程中,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保持谦逊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虚心听取接受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以及改进工作。部分问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或不能及时解决应以适当方式认真向意见建议人做出合理解释,以其得到对方理解和支持。

第七条 部分涉及师生共性的意见建议与相关办理情况应及时通过后勤主页、办公信息网等方式进行公告。

第八条 部分意见建议问题的解决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行政部需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并及时向意见建议人反馈进程和结果。

第九条 本办法经2014年3月3日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会制订,经2016年3月21日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会第1次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