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或师生若要租借学位服,需提供书面申请,注明租借人姓名、毕业年级、租借事由、经办人联系方式,经所属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签字,注明“该生符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条件”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后勤服务总公司综合办(后勤综合服务楼二楼学生公寓梅园对面)审核签字,再前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柳林校区:诚园C座一楼,光华校区:绿杨6舍2楼210 室)租借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服。联系电话:87092283。